為做好項目的立項和資助工作,化學科學部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以及“鼓勵探索,突出原創(chuàng);聚焦前沿,獨辟蹊徑;需求牽引,突破瓶頸;共性導向,交叉融通”的新時期科學基金資助導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2年重大項目立項建議。
一、重大項目定位
重大項目應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fā)展及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超前部署,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和綜合性研究,充分發(fā)揮支撐與引領作用,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chuàng)新能力。
二、重大項目領域
建議人建議重大項目立項領域時應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勵根據科學發(fā)展趨勢提出前瞻性研究方向。與化學科學部在研重大研究計劃及重大項目相近的領域原則上不再接受建議。
“十四五”化學科學部優(yōu)先發(fā)展領域:
(1)分子功能體系的精確構筑
(2)非常規(guī)條件下的傳遞、反應及測量
(3)物質科學的表界面基礎
(4)分子選態(tài)與動力學
(5)超越傳統(tǒng)體系的電化學能源
(6)新范式下的分子化學工程
(7)多功能耦合的化學傳感與成像
(8)免疫與神經化學生物學
(9)綠色合成方法與過程
(10)能源資源高效轉化與利用的化學、化工基礎
(11)環(huán)境生態(tài)體系中關鍵化學物質的溯源與安全轉化
(12)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在化學、化工中的應用
(13)新材料的化學創(chuàng)制
(14)軟物質功能體系的設計、調控與理論
(15)生命體系多層次交互通訊的分子基礎
三、立項建議書主要內容
1.闡明擬建議重大項目的立項依據,以及需要以重大項目模式資助的必要性;
2. 項目的科學目標、核心科學問題、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及研究思路、預期突破性進展;
3. 國內已有的工作基礎和隊伍狀況及在國際上的學術影響;
4. 主要建議人簡歷(限1人,請勿羅列論文);
5. 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項目和國家其他科技計劃的關系。
四、提交建議書要求
有意提交建議的個人或單位請于2021年9月10前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綜合與戰(zhàn)略規(guī)劃處提交立項建議書(請同時提交PDF格式的電子申請和加蓋依托單位公章的紙質立項建議書各一份)。
郵 箱: chemoffice@nsfc.gov.cn
電 話:010-62328295,010-62329320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綜合與戰(zhàn)略規(guī)劃處,郵編:100085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重大項目立項建議征集將遵循回避制度,現任學部咨詢委員會委員不得作為項目建議人提出立項建議;參與重大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該重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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